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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公开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1.2020年12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2021年7月19日,公司与宝鸡市绿色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深圳氢杰新能源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增资协议》,与宝鸡市绿色发展基金(有限合伙)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成立合资公司,并为合资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战略布局。2021年9月17日,合资公司陕西宝光联悦氢能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增资、法人变更事项。

  2.公司2021年3月25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2021年4月19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储能调频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宝光智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惠东知行储能科技有限公司、韶关知行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储能调频辅助服务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30MW机组AGC储能辅助调频项目(包括生产设备、配件、支架、管道、电气电缆、相关安装和辅助材料等固定资产以及与前述项目相关的全部非货币性资产及其收益权),暂定收购价格为182,280,022块钱(其中韶关项目和平海项目分别作价43,946,567元和138,333,455元)。

  2021年8月1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宝光智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有限公司、韶关知行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三方正式办理完毕韶关项目资产交付手续,并签署《资产交付确认单》。截至本报告期末,韶关项目从韶关粤江电厂可收取的设备租赁费为人民币6,970,170.28元,控股子公司北京宝光智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现盈利。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于2021年8月16日,经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八届二十一次职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审议选举,完成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的换届。

  4.2020年12月23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部分子企业筹划战略性重组。2021年9月14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通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部分子企业实施重组整合,新设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新公司,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国家电网所属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南瑞恒驰电气装备有限公司、江苏南瑞泰事达电气有限公司、重庆南瑞博瑞变压器有限公司股权整体划入该新公司。本次重组整合后,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关于以上事项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纯利润是: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纯利润是: 0 元。

  (一)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财政部于 2018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和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期初数做调整,根据原租赁合同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武周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2021-54号),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2021-54号),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2021-54号),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对《经理工作细则》的修订,将《经理工作细则》的名称修订为《经理工作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经理工作细则》同时废止。修订后的《经理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办法》,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秘书工作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意对《内部审计制度》的修订,将《内部审计制度》的名称修订为《内部审计基本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内部审计制度》同时废止。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基本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德斌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1.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每个方面线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情况等事项;3.未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公开披露规则的行为。

  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2021-54号),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七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关章节和相关联的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附件。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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