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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淄博市出台新建商品房品质提升若干规定 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

  8月29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同志解读《淄博市新建商品房品质提升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淄博市从住宅规划设计品质、住宅建筑规划设计品质、住宅市政环卫园林景观设计品质、住宅实施工程质量品质四个方面出台品质提升指引,逐步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

  此次出台的《规定》,是住宅品质提升文件的升级版。早在去年,淄博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淄博市新建商品房品质提升若干规定的通知》,此次《规定》在试行稿的基础上从128条增加到172条,以群众反映较多的质量和品质问题为导向,在试行稿基础上继续补短板。更值得一提的是,淄博市在省内率先推行城市森林花园住宅建设标准,将新兴的绿色生态理念注入城市住宅建筑实践,成为此次《规定》的最大亮点。

  随着我们正常的生活水平的慢慢地提高,居住条件的改善,住房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对住房的需求慢慢地从刚性需求向改善性需要转变。这对居住环境和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规定》针对全市真实的情况和地域特点,进一步进行了修订完善。其中,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增加了市城市管理的职责以及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联的内容;统一使用《淄博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行为。

  此外,《规定》对 4个品质提升指引内容做了全面提升,其中,《规划设计品质提升指引》方面,增加了城市森林花园住宅相关联的内容,对设计的基本要求、规划指标、维护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用于指导淄博市城市森林花园住宅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监督管理。

  《建筑设计品质提升指引》方面,对住宅层高,各单元无障碍设施,储藏室无线信号覆盖,卫生间厨房阳台防水防潮等,均进行了具体明确。

  《市政环卫园林景观设计品质提升指引》方面,修改为绿化工程设计的具体方案必须与规划审批总平面图、绿化施工图、公示示意图、绿化竣工图一致。

  《施工质量品质提升指引》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建筑设计企业的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全面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制度,提升交付质量,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据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的人介绍,《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是指导淄博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住宅项目建设、提升项目品质的方向性文件,引导开发企业强化建设优质住宅产品的意识,让广大群众在淄博不但“有房住”,更能“住好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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